2019年1月4日下午,我院侦查监督科干警受合肥市庐阳区司法局邀请,前往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电子腕带的佩戴进行了临场监督,这是我院依照《社区矫正管理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管理实施细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的规定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是司法行政机关采取高科技手段对社区矫正人员多方位加强监管的有效举措之一,也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
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定监督机关,我院在监督过程中积极拓展监督途径,创新监督方式,采取给社区矫正人员上法制课、对脱漏管人员进行训诫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