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单位职责主要有: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局本级决算,无其他单位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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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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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
第二部分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2361.52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361.52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7.4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经费降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331.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1.5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33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5.96万元,占79.2%;项目支出485.63万元,占20.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31.5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331.5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9.35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经费降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1.5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2.12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一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强化民生权益保障;二是2023年消化了部分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1.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占0.6%;公共安全支出1890.25万元,占8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65万元,占10.4%;卫生健康支出38.61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146.09万元,占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22.83万元,支出决算为233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下达的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845.96万元,占79.2%;项目支出485.63万元,占20.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院拨入专项业务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3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55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部分政策性人员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97万元,支出决算为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市场因素和施工工艺影响,部分小额零星维修未顺利实施。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95.9万元,支出决算为28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下达的资金。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91万元,支出决算为4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下达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0.6万元,支出决算为9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政策性离退休人员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1.33万元,支出决算为9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有在职人员调出和退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67万元,支出决算为4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有在职人员调出和退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5.64万元,支出决算为3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费支出减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基数调整;二是有在职人员调出和退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5.67万元,支出决算为3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和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5.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0.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75.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11.21万元,支出决算为11.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0.0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相关规定,年终未使用指标财政予以收回。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4万元,占8.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28万元,占9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较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未安排和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和2023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开展调研、访问和交流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4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9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相关规定,年终未使用指标财政予以收回。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协作交流等公务接待。主要用于业务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共3批,5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11万元,下降9.7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终未使用完指标财政予以收回。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和2023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主要用于购置提审外调取证等执法执勤和日常办案等公务外出的车辆。2024年,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11万元,下降9.7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终未使用完指标财政予以收回。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监督检查、日常办案、政策调研等公务外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9辆。
十、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4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5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次为“优”。自评结果显示,2024年,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为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资金安排有力保障了政法机关基本运行,为履行检察职能提供基本运行支持;二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履职办案,推动了法治庐阳建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办理各类检察案件2152件,护航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办理各类信访案件252件,结果答复率100%;依法公开审查听证54件次,公开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刑事案件认罪认罚886人次,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突出保护特殊群体权益,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6件,彰显了司法关怀,促进社会和谐;利用院“两微一端”平台、宪法日、检察开放日等开展多形式法律宣传工作,促进法治庐阳、平安庐阳建设;三是做好“两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确保机关运转,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做好全院检察业务网、工作网等网络运行维护,提升系统运行安全可靠性,保障办公办案安全;四是根据检务工作需要,新增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及更新购置了一批通用办公办案设备,提升网络安全,充分运用科技化手段,促进规范执法办案,提升办公办案质量和效率。综合来说,整体预算资金安排积极推动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提升了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力。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指标值设定不够精准,个别指标值和完成值差异较大,指标值设定的预判性科学性仍有待加强;二是部分项目资金支出时效因客观条件限制进度缓慢,导致预算执行进度有所延迟;三是受市场不可控因素如政策调整、物流延误、部分供应商履约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供货延迟。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绩效指标编制水平,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充分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比较方法,精准设定各项指标;二是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进资金支出时效,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分析研究,密切关注影响执行的各项因素,在兼顾效率和规范的前提下,细化预算分配、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强化合同约束、压缩内部审批链条,不断推进资金支出时效;三是优化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采购过程动态监控,提前规划政府采购计划,优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周期,加强动态监控,强化合同约束。合理安排项目采购和实施时间,避免集中采购造成资金压力和采购风险。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两房运转维护”、“检察业务费”、“信息化维保及网络租赁”、“司法救助资金”、“专用设备购置费”等5个项目的部门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5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275.11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79.11万元,增长40.36%,主要原因是财物上划市级统管,部分科目支出口径有所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7.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64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3.2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到2024年12月31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
2.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