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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职责主要有: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决算,无其他二级单位决算,单位性质为政法机关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468.92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468.92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0.17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等政策性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002.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8.78万元,占98.8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3.33万元,占1.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25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2.38万元,占89.14%;项目支出245.13万元,占10.8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20.9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420.9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6.03万元,增长4.58%,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等政策性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9.4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2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0.7万元,增长5.70%。主要原因新录用人员等政策性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9.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1589.05万元,占70.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4.34万元,占7.78%;卫生健康支出(类)23.87万元,占1.07%;节能环保支出(类)321.77万元,占14.37%;农林水支出(类)130.43万元,占5.8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84.85万元,支出决算为223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了部分政策性人员经费;二是年中追加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三是部分项目预算由财政纳入统一单列。其中:基本支出2009.85万元,占89.75%;项目支出229.62万元,占10.2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35.46万元,支出决算为142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更新购置了部分办公设备。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消化使用了部分上年结转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10万元,支出决算为3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同步录音录像等办案装备购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49万元,支出决算为8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政策性离退休人员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1.61万元,支出决算为6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81万元,支出决算为3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3.87万元,支出决算为2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1.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政策性人员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政策性人员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9.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1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3.28万元,下降53.83%。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相关规定,年终未使用指标财政予以收回。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本年度无车辆购置。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3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安排和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和2022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合肥市庐阳区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庐办〔2014〕28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控公务接待。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2023年与2022年均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关于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庐办〔2015〕4号)、《关于修改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庐财〔2017〕52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3.28万元,下降53.83%。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终未使用完指标财政予以收回。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2023年度未购置车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7.99万元,下降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2023年度未购置车辆。主要用于购置提审外调取证等执法执勤和日常办案等公务外出的车辆。2023年,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4.71万元,增长70.51%。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终未使用完指标财政予以收回。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案件量大幅增加,提审、外调取证等执法执勤用车大幅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日常办案等公务外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庐阳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9辆。

十、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4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分,自评等次为。自评结果显示,2023年,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为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依法履职办案,全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2574件,依法公开审查听证65件次,认罪认罚值班律师驻点258次,认罪认罚1415人次。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积极护航经济发展,持续推进金融检察品牌建设,依法稳妥办理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案件40件,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惩处侵害企业财产权益、妨害正常经营等案件29件,积极助力安全生产;三是突出保护特殊群体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0件,依法发放救助金58余万元,持续开展“检察蓝”助解“讨薪难”专项行动,帮助追回49万余元“血汗钱”,彰显司法关怀,促进社会和谐开展法制进校园、校园普法活动50余场次,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依法办理涉未成年案件3473人,对6名未成年被害人实施综合履职保护,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五是开展多形式法律宣传工作,利用院“两微一端”平台、宪法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开展反电信诈骗、防养老诈骗等多形式的法律宣传工作,促进法治庐阳、平安庐阳建设;六是民事和行政检察做实做准,积极适应数字检察战略,办理了全市首批使用大数据排查发现的民事监督案件,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联合多单位设立全省首个涉林案件“碳中和”生态修复基地,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综合效果;七是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总结的全过程,采取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措施,严格履行“三重一大”等决策审批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果,确保预算资金发挥绩效,整体实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资金支出时效性因客观条件限制有所延迟。例如,根据庐财[2023]8号文要求单位须在收到发票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但实际执行中,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采购平台资料上传等流程限制,导致支付略有延迟;二是个别项目的绩效指标设定按照要求必须设置,但指标考评却较难以科学衡量和评价。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要进一步增强预算资金使用支付的预判性和计划性,能推进的持续推进,该调整的及时调整,努力提高项目执行进度和支付时效;二要继续提高预算完成率,降低预算调整率,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执行率偏差;三要增强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尽可能做到清晰准确、可衡量。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两房运转维护”1个项目的部门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196.00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67.01万元,下降25.48%,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98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到2023年12月31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

2.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共1个)

3.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共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