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
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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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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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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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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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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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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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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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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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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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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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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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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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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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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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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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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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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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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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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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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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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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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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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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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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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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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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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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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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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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4.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2021年均未安排此项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0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00万元,下降33.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控公务接待经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办公办案业务往来、协作交流,上级院业务检查指导调研等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8.90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90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既往检察业务提审、外调、取证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估,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维修、过路过桥费等支出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2021年均未安排此项费用。用于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