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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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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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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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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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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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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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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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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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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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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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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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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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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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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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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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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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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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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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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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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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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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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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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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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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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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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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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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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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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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99万元,增长4.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00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办公办案业务往来、协作交流,上级院业务检查指导调研等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8.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99万元,增长5.8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99万元,增长5.82%,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外调取证、提审增加,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燃料、维修、过路过桥费等支出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