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与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召开刑事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进行沟通协调。
庐阳区检察院检察长晏维友、公安庐阳分局局长彭加林、庐阳区检察院刑检业务分管领导、部分员额检察官,公安庐阳分局各责任区队、派出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近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与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召开刑事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进行沟通协调。
庐阳区检察院检察长晏维友、公安庐阳分局局长彭加林、庐阳区检察院刑检业务分管领导、部分员额检察官,公安庐阳分局各责任区队、派出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既有个案的监督,也有对全局的监督。”会上,庐阳区检察院对近年来该院刑事检察业务案件办理周期、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比例、“案—件比”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分析了原因。
与会人员结合情况介绍,围绕如何缩短办案周期,保证案件质量,提高侦查质效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一致认为:全面落实《指导意见》,公安、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证据核心理念,追求极致工作作风,形成有效沟通机制,保证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提升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