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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老同事酒后互殴,诉不诉公开听证
时间:2020-06-28  作者:冬云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你对自己的行为有什么认识?”“本来是好同事,没想到几杯酒下肚,我俩一个成了被害人,一个成了被告人,我十分后悔,真诚认罪悔罪。”

  6月24日上午,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检务工作区,一场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正在进行。参加听证的有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以及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律师代表、案件当事人等。

  被告人袁某与被害人系同事,平时关系较好。2019年8月下旬,两人与其他同事一起聚餐并唱歌娱乐,喝了不少酒。在准备散场的时候,两人因一句玩笑话发生争吵,继而互殴在一起,后被其他同事拉开。后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今年5月25日,该案移送庐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在全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且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不大,同时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在综合全案事实基础上,拟对被告人作不起诉处理。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确保案件办理公开、公平、公正,庐阳区检察院组织了一场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案件的审查情况、认定的犯罪事实以及拟处理意见后,被告人进行了深刻反省,表示一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参会的听证人员逐一发表了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该案系酒后一时冲动引发,犯罪情节轻微,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即符合法律规定,也有利于社会关系修复,同意检察机关对被告人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该案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并报检察长。在充分听取听证会各方的意见之后,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庐阳区检察院对袁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当场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