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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共涉5罪,最高获刑20年,这个16人的涉黑团伙被一审宣判
时间:2019-09-04  作者:冬云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30日,由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区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5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毕某峰、姜某波等其他15名被告人则分别犯五至一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三年零二个月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全部或一项附加刑。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间,被告人刘某等人以安徽言诺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掩护,假借民间借贷之名,有组织地实施“套路贷”诈骗,以及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刘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数十起。组织成员对他人长期恣意妄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一定区域及非法放贷行业内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