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财政局同意,我院拟对一辆警车做报废处置。处置标的将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小型专用客车(警车),座位:8座,购置于2010年5月。车辆为裸车拍卖,不含车牌号。
二、报名要求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止。
2.报名地点:庐阳区北二环砀山路699号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后领取报价单并查看标的。
3.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格证书》等资质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到本院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保证所有证件真实有效,年检合格,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三、竞拍要求
1.投标人需在2025年3月20日上午9: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交到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本次拍卖一次性暗标竞投,以符合竞拍要求的报价最高者中标,中标人在中标后的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付清后才能进行搬运。
3.中标人须在车辆报废后向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提供《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4.响应单位报价文件中包括报价单、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营业执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法人代表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密封处理。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四、联系人
联系人:章静文
联系电话:63503394 18802944833
庐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