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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电梯维保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4-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尊敬的投标人:

我院现对“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电梯维保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电梯维保项目

2、项目需求:投标人本单位2台通力曳引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详见附件,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3、预算金额:11600元,最高限价:11600元。

4、提供维保服务的方式: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不电梯零部件

5、维保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为壹年。本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合同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累计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相关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询价文件获取

请于2024年11月21日17:00前联系王工获取,电话63503338

四、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00

2、评标地点: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402会议室

3、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25日9: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递交庐阳区人民检察院51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受。

4、响应文件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相关资质)(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经办人授权书(需加盖公章)

3)报价单一份(需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庐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北二环砀山路69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63503338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无效,责任自负。

2、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