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标人:
我院现对“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消防设施维修维护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消防设施维修维护项目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系统现状:现场灯具老化,内部蓄电池供电时间严重缩短,且灯具照度降低,无法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部分灯具线路断开,无电源引入;现场线路有与日常非消防电源线路混接、搭接等现象;
恢复要求:对现场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线路进行重新摸排整改,拆除混接线路,更换系统损坏线路,确保应急线路与非消防电源分系统控制;对现场灯具进行拆除更换;具体数量详见工程清单。
2.2 防火门系统:
系统现状:均为木制防火门,多数防火门闭门器及顺序器丢失、损坏、脱落等,无法正常自动关闭,且防火门门体变形,启闭不严密,无法有效达到防火分隔,相关五金配件丢失损坏等;
恢复要求:对所有防火门更换闭门器等相关五金配件,确保门体可以正常使用。具体数量详见工程清单。
2.3 消防水管保温:
系统现状:屋面层消防水管目前保温材料风化脱落,相关阀门、配件等出现锈蚀现象;
恢复要求:对屋面层消防水管进行重新保温工作。具体数量详见工程清单。
2.4 施工工艺等要求:
所有施工尽量按原有安装方式进行恢复(需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管线敷设尽量采用暗敷方式;墙体、吊顶等相关工作面施工及恢复需自行考虑;工程产生垃圾等清运工作,需自行考虑。
3、预算金额:49543.68元;最高限价:49543.68元。
4、合同期限及支付: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计划工期20个日历天;工程完工需经验收及审计,按审定金额支付工程款。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消防工程相关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询价文件获取
请于2024年10月12日17:00前联系王工获取,电话63503338。
四、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00
2、评标地点: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402会议室
3、供应商应于2024年10月15日9: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递交庐阳区人民检察院51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受。
4、响应文件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经办人授权书(需加盖公章)
(3)报价单一份(需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庐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北二环砀山路69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63503338
六、其他事项说明
1、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无效,责任自负。
2、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