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通过两个案例来看看违反‘三个规定’都会造成什么样的严重后果……”宣讲检察长注重用身边事、身边案教育身边人,采取案例警示、重点解读等方式,对“三个规定”是什么,重大意义有什么,坚决落实靠什么、违规后果有哪些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宣讲。
为进一步提高宣讲质效,根据上级要求,在宣讲结束后,参加宣讲的人员都在现场签署《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打招呼、说情,不但影响案件公正办理,自己也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这样的事情不能去干。”
据悉,截止目前,庐阳区检察院已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4场,累计受众300余人。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上,简称“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