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在办案中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受理了潘某、黄某申请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潘某、黄某系我院所办理案件的控告人,二人由外地来我市,生活极其困难。我院经研究决定,及时给予二人司法救助3000元。
2017年6月16日上午,怀揣感谢之情,潘某代表其全家将一面“公正廉洁,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送至我院,连声致谢。潘某表示我院的司法救助如雪中送炭,解决了他们目前在肥生活的燃眉之急,让他们深深感受到当前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和社会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