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由我院何小刚、蒋巍巍出庭支持公诉的朱国华挪用公款、挪用资金一案作为全市观摩庭开庭审理。合肥市检察院及巢湖、长丰等县区院公诉负责人、业务骨干和我院检委会委员观摩了庭审,并于庭后进行了评议。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朱国华在担任某研究所原出纳会计时,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研究所公款900余万元,挪用该研究所某控股公司资金120万元。庭审中公诉人沉着冷静、语言流畅,举证质证有条不紊,法庭辩论铿锵有力,充分展现了庐阳公诉人的风采。
在庭后评议会上,与会人员对于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表现给予了肯定,同时也就文书制作、举证技巧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观摩庭,我院预防科还联合庐阳区财政局组织区会计核算中心、区城管局、住建局等多家区直机关单位30余名财务人员旁听了庭审,让他们“零距离”接受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庭审评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