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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营业执照,不是想卖就能卖的
时间:2020-12-21  作者:冬云  新闻来源: 【字号: | |

  3名“95后”小伙,为能轻松赚钱,竟然向他人出售以自己身份信息注册的营业执照。日前,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黄某等3人被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10月份,被告人黄某在一微信群中看到刘某(另处)愿意出高价收购营业执照的信息后,遂动起了歪心思。一番讨价还价后,两人很快商定交易细节。之后,黄某还邀集被告人何某、张某一起“发财”。 

  在与刘某见面后,黄某等3人通过提供身份证件、手机验证码以及到银行柜台开设对公账户等方式,共计注册并向刘某出售营业执照、对公账户13套,每人分别非法获利3000余元。 

  今年3月下旬,黄某等3人相继归案。 

  

  检察官说

  3名20岁刚出头的小伙子,正是创业发展的大好年华,却因为自己的无知和贪心,不知不觉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办理该案的时候,非常痛心。

  营业执照是国家机关证件的一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近年来办理的相关案件来看,这些出卖的营业执照往往被一些不法分子用于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侵蚀社会诚信根基,必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