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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空挡”的社区矫正开始执行了
时间:2020-07-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从3个多月的情况来看,马某能够落实社区矫正期间的各项规定,表现良好。”日前,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电话向阜南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回访马某接受社区矫正的相关情况,收到了肯定的答复。

  2018年5月31日,马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与此前两次犯盗窃罪但没有执行的有期徒刑七个月、一年零六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8万元。但因马某患有严重疾病,看守所无法收押。后经合肥市中级法院委托医院对其进行医学诊断,并聘请专家组进行审核,确认马某患有高血压病3级(很高危),且合并有靶器官受损,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所列疾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2019年1月8日,法院作出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决定。

  然而,马某系外地在合肥市长期流浪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固定居所、无社区矫正监督责任人。在其户籍所在地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法院先后4次向马某的合肥市暂住证地址所在地的司法局和户籍所在地司法局移送马某的相关资料,并多次沟通联系,但均因不具备社区矫正的相关条件被退回。马某接受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处于“挂空档”状态,迟迟落不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