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某某,我们是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现使用远程提审系统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要如实回答,听清楚了吗?”
3月11日,庐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通过远程提审系统,对犯罪嫌疑人蒲某某进行讯问。
疫情防控期间,如何保证检察办案顺利进行?如何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庐阳区检察院坚持加大智慧检务运用,通过远程提审系统,开展提审工作。在远程提审室内,检察官与犯罪嫌疑人通过高清摄像头、麦克风进行远程对话,并同步制作电子笔录。讯问完成后,通过系统远程打印讯问笔录,并由看守所的远程提审室值班民警交由被讯问人确认、签字摁手印。
(值班律师见证认罪认罚)
“犯罪嫌疑人蒲某某对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讯问结束后,通过远程提审系统,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整个过程用时不到半小时。”办案检察官介绍,运用远程提审系统,不仅能避免人员接触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同时也能大大的提升办案效率。
(远程讯问)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庐阳区检察院通过远程提审系统对20余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了提讯工作。